
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5-033
债券代码:123126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3126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11.69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1.64 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2025 年 7 月 18 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659 号)同意注册,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民币 34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551,669.81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333,448,330.19 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瑞
丰转债”,债券代码“123126”。
根据《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
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 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
率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转股价为 P
(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发现金股利:P=Po-D;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三项同时进行时:P=(Po-D+A×K)/(1+N+K)。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
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
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瑞丰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7.80 元/股。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如下:
丰转债”转股价格由 17.80 元/股调整为 17.68 元/股,自 2022 年 8 月 5 日生效。
归属事宜,公司股本增加 313.83 万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瑞丰
转债”转股价格由 17.68 元/股调整为 17.54 元/股,自 2023 年 5 月 19 日生效。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5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 14,957,264 股,新增股份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在深交所上市。根据“瑞丰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瑞丰转债”转股价格由 17.54 元/股调整为 16.91
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自 2024 年 1 月 8 日生效。
丰转债”转股价格由 16.91 元/股调整为 16.81 元/股,自 2024 年 7 月 11 日生效。
于向下修正“瑞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瑞丰转债”转股价格由 16.81 元
/股向下修正为 11.69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2 月 17 日生效。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转股价格调整
/修正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2023-031,2024-005,2024-045,2024-071)。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及结果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以下简称“权益分派基准日”)的总股本 250,426,416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案实施前因股权激励、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计算分配比例。
自权益分派基准日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发生变动。自 2025 年 3 月 31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
请日 2025 年 7 月 8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转股 85 股,公司总股本由
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0,426,501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9999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详情请查看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瑞丰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Po-D=11.69-0.0499999≈11.64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调整后的“瑞丰转债”转股价格为 11.6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7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瑞丰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6 日至 2027 年 9 月 9 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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